市场与合规

护具出口澳洲:TGA 和 ARTG 到底是什么意思?

面向采购方的澳洲市场概念说明:TGA 是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ARTG 是治疗用品注册库;在澳供应通常先由保荐人将产品纳入 ARTG。普通一类(非无菌、无测量功能)随申请提交制造商符合性声明即可,不需要制造商证据;无菌或带测量功能的一类要先取得 TGA 接受的制造商证据,单独的 ISO 13485 证书不是可接受证据。

出口澳洲的护具询盘里,「你们有 TGA 吗」「能不能提供 TGA 证书」是最常见的合规问题之一。这句话把三件不同的事压在了一起:监管机构、注册库条目和证书文件。拆开说清楚,采购判断会准确很多。

先交代两个名字。TGA,指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下文以「TGA」表示该机构。ARTG,指澳大利亚治疗用品注册库(Australian Register of Therapeutic Goods),下文以「ARTG」表示该注册库。把产品纳入 ARTG 的申请,由一个叫保荐人(Sponsor)的角色提出,下文以「保荐人」表示该角色。

在讨论 TGA 和 ARTG 之前,先判断一件更基础的事:这款护具是否属于澳洲定义下的医疗器械。判断依据是制造商在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声明的预期用途——如果护具不宣称任何医疗用途(如预防、诊断、治疗、缓解或代偿损伤等),可能根本不产生 ARTG 纳入义务。采购方不宜把「没有 ARTG」直接理解为「不合规」,也不宜把「有 ARTG」理解为「任何护具都必须有」。本文后续路径讨论的,是当护具按医疗器械管理时的情形。

先分清:TGA 是机构,ARTG 是注册库

TGA 是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负责执行与监管治疗用品(含医疗器械)的法规要求;法规本身由《治疗用品法》及配套条例规定。ARTG 是注册库:按 TGA 的说明,大多数医疗器械需要先纳入 ARTG,才能在澳洲合法供应;个别例外情形(如临床试验、特定准入渠道)本文不展开。

纳入的对象是「同类器械」(kind of medical device):申请获批时,系统会为该器械创建一个带编号的 ARTG 条目;保荐人可以从 TGA 的在线系统 TGA Business Services(下文以「TBS」表示该系统)打印该条目的证书(ARTG Certificate of Inclusion,下文以「纳入证书」表示)。

所以「TGA 证书」的准确理解是三句话:

  • 走自我声明路径的普通一类,不存在 TGA 发给制造商的产品上市批准证书或市场准入资质证书;
  • 在澳合法供应通常需要相应器械已纳入 ARTG;ARTG 条目与编号用于证明该纳入(inclusion),条目登记在保荐人名下;
  • 纳入证书是条目的凭证文件,由保荐人从 TBS 打印,它证明「该同类器械已纳入 ARTG」,不是制造商的产品上市批准文件。

对需要制造商证据的类别,制造商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符合性评估证据;其中一种路径是由 TGA 向制造商签发符合性评估证书(Conformity Assessment Certificate,下文以「符合性评估证书」表示该类文件),也可能使用 TGA 接受的海外监管或评估证据。这类文件用于证明相应符合性评估程序已经实施,不等同于所谓的「产品上市批准证书」。

澳洲怎么分类:预期用途决定类别

澳大利亚《治疗用品法》(Therapeutic Goods Act 1989,下文以「《治疗用品法》」表示)与《治疗用品(医疗器械)条例》(Therapeutic Goods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 2002,下文以「《医疗器械条例》」表示)构成了医疗器械的监管框架,其中《医疗器械条例》载有分类规则。

TGA 明确了三件事:分类由制造商负责;预期用途是判定类别的关键——同样的器械,用途不同类别可能不同;澳洲的分类规则可以不同于海外分类规则。而所谓预期用途,就是制造商在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和技术文件中声明的用途。

这意味着两点采购判断上的边界:不能拿中国的备案类别或欧盟的分类等级直接换算澳洲的类别;具体产品落在哪一类,要按其预期用途在澳洲规则下判定。

护具出口最常见的落点是低风险的一类(Class I)。TGA 的申请流程把一类再按两种情形区分:非无菌、无测量功能的一类;以及无菌供应或带测量功能的一类——后两者在 TGA 官方页面中分别写作 Class Is(无菌供应)与 Class Im(带测量功能)。两种情形的申请要求不同,下面分开说。

情形一:非无菌、无测量功能的一类

这类器械的纳入申请,不要求「制造商证据」(Manufacturer’s Evidence,指与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符合性评估文件,下文以「制造商证据」表示该类文件)。但按现行要求,申请纳入 ARTG 时必须随附制造商的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下文以「DoC」表示该文件)——这是 2020 年 10 月 1 日 TGA 调整流程之后明确的要求。申请中的产品信息(如全球医疗器械术语(Global Medical Device Nomenclature,简称 GMDN)代码)也按制造商提供的资料填报。

DoC 由制造商出具,声明器械符合澳洲的基本原则(Essential Principles,下文以「基本原则」表示该要求)等适用要求;TGA 官网提供澳洲版符合性声明的模板,出具时按模板核对要素。

三点边界要写清:

第一,不需要制造商证据不等于没有要求。制造商仍应完成适用的符合性评估程序并保留证明合规的文件;TGA 可在纳入后的任何时间,索取证明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文件,包括 DoC 与产品信息(标签、包装、说明书等)。

第二,自我声明不是没人审核。申请要经过 TGA 的初步评估;纳入后还可能被选中做上市后审查,核对条目的正确性。提交申请即构成法定声明,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有民事与刑事处罚,虚假声明会导致条目被从 ARTG 移除或取消。

第三,纳入不是一劳永逸。ARTG 条目带有持续义务与费用,信息变化需要维护更新。

情形二:无菌供应或带测量功能的一类

如果一类器械以无菌状态供应(Class Is)、或带有测量功能(Class Im),路径就不同了:保荐人必须先把制造商证据提交给 TGA 并取得接受,然后才能提交 ARTG 纳入申请——顺序不能反。

哪些文件算可接受的制造商证据,TGA 有明确口径,视类别主要包括:

  • TGA 自身出具的符合性评估证书;
  • 来自可比海外国家监管机构的市场准入证据,或与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符合性评估文件;
  • 系统/程序包对条例附表要求的符合性声明(护具场景一般不涉及)。

这里要纠正一个流传很广的理解:单独的 ISO 13485 证书不是可接受的制造商证据——TGA 把它明确列在「申请不被接受的常见原因」里。MDSAP(Medical Device Single Audit Program,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简称 MDSAP)的证书,如果没有体现制造商已按《医疗器械条例》的相关方面接受评估并符合,同样可能不被接受。「手里有张体系证书就能办澳洲注册」的想法,在澳洲路径上行不通。

顺带说清:UDI 已开始分阶段实施

澳大利亚已立法建立器械唯一标识制度(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下文以「UDI」表示该标识制度),自 2026 年 7 月起按类别分阶段强制实施。它和上面两条路径直接相关,按 TGA 公布的适用范围:

  • 非无菌、无测量功能的一类与 Class Im:不在强制范围内,明确豁免,企业也可以自愿实施;
  • Class Is:在强制范围内,标准 UDI 合规起始日为 2028 年 7 月 1 日;既有器械及符合特定过渡安排的器械(例如依据 EU 证书供应、适用与欧盟 MDD 向 MDR 过渡对齐安排的情形),实际适用日期还应按 TGA 当期过渡规则核对;
  • 更高类别已陆续进入实施阶段(Class IIb、Class III 自 2026 年 7 月起,Class IIa 自 2027 年 7 月起),具体安排以 TGA 官方时间表为准。

三点提醒:豁免是现行规则下的豁免,适用范围与日期以 TGA 官方公布为准;UDI 属于 TGA 对器械的持续监管要求之一,不合规可能触发监管动作;同一产品线里如果普通型号与无菌型号并存,要按型号分别核对。

谁来办:保荐人与制造商的分工

《治疗用品法》语境下的保荐人,通常指把治疗用品进口到澳洲(或安排进口)、从澳洲出口(或安排出口)、在澳洲制造或安排他人在澳洲制造的主体,也是 ARTG 的申请人与持有人;完整法律定义及排除情形见《治疗用品法》s 3。TGA 明确该要求包括:保荐人须为被认可的澳洲境内法律实体(recognised Australian-based legal entity);按 TGA 指南,即澳洲居民,或在澳注册成立并在澳经营、且公司代表居住在澳洲的法人。需要说明的是,若某人只是代表另一名当时居住在澳洲或在澳经营业务的人进行上述活动,该执行人本身不构成保荐人。

按 TGA 说明,作为澳洲保荐人须负责满足全部持续要求,是 TGA 与制造商之间的主要联络方,并必须能够从制造商处取得必要信息;TGA 现行保荐人流程明确要求保荐人与制造商建立关于资料索取与共享的书面协议。

对应到分工:先在法规层面确定法定角色——谁是保荐人、谁是制造商,再在合同中明确资料与执行责任。对海外采购场景,保荐人通常是澳洲的进口方或供应方;海外制造商要做的是配合文件:按预期用途如实提供分类与合规资料、出具 DoC、必要时提供体系符合性评估文件。法规责任按实际角色确定,不因合同约定转移;合同解决的是各方之间的执行与资料义务。

询盘时采购方要确认什么

第一步,写清产品与预期用途。 是否无菌供应、有无测量功能、标签与说明书里声明的用途是什么——这些决定分类,进而决定路径。

第二步,请制造商按具体产品说明分类与依据。 分类由制造商负责,且澳洲规则不同于其他市场,不能只凭产品名称或「跟之前那批差不多」推断。

第三步,确认谁是保荐人。 ARTG 申请由保荐人提交并持有;对方说「注册我们来做」,要确认对方就是(或将指定)保荐人,而不是把文件转手丢回工厂。

第四步,核对制造商证据是否需要、是什么。 非无菌、无测量功能的一类不需要;无菌供应或带测量功能的一类要先取得被 TGA 接受的制造商证据。单独的 ISO 13485 证书不算数。

第五步,核对 DoC 与产品资料。 普通一类的申请必须随附制造商 DoC;标签、说明书、包装等资料要能按 TGA 要求随时提供,并与预期用途声明一致。

第六步,自己动手独立核验。 ARTG 公开可检索,在 TGA 官网核对条目对应的产品、保荐人与制造商信息。「我们有 TGA」这句话本身不是证据,能对应到具体条目的信息才是。

常见误判

  • 「出口澳洲要有工厂的 TGA 证书。」 不准确。不存在 TGA 发给制造商的产品上市批准证书或市场准入资质证书;TGA 签发给制造商的符合性评估证书属于符合性评估证据,不是产品上市批准文件。在澳合法供应通常需要相应器械已纳入 ARTG——ARTG 条目与编号用于证明该纳入(inclusion),条目登记在保荐人名下、可打印纳入证书。
  • 「普通一类也要先有 ISO 13485 或 MDSAP 才能进澳洲。」 不成立。非无菌、无测量功能的一类申请不要求制造商证据,随申请附 DoC 即可。把买家内部门槛当成澳洲法规要求,会错估路径。
  • 「有 ISO 13485 证书就能当澳洲的体系证据。」 不能。TGA 明确单独的 ISO 13485 证书不是非 IVD 医疗器械可接受的制造商证据;MDSAP 证书未体现符合澳洲条例相关方面时同样可能不被接受。
  • 「无菌或带测量功能的一类也一样自我声明。」 不成立。这类器械要先取得被 TGA 接受的制造商证据,才能提交纳入申请。
  • 「ARTG 条目算在工厂头上。」 不是。条目的申请人与持有人是保荐人;工厂的角色是提供文件与配合。
  • 「中国的备案类别或欧盟的等级能换算到澳洲。」 不能映射。TGA 明确澳洲分类规则可以不同于海外规则,分类按预期用途在澳洲规则下判定。
  • 「纳进 ARTG 就一劳永逸。」 不是。条目有持续义务与费用;纳入后 TGA 仍可随时索取合规文件、开展上市后审查,虚假申报会导致条目被移除或取消。

小结

TGA 是监管机构,ARTG 是注册库;「有 TGA」的准确含义是产品已由保荐人纳入 ARTG,而不是工厂持有一张 TGA 的产品上市批准证书。非无菌、无测量功能的一类,门槛是制造商自我声明符合基本原则、随申请提交 DoC、不需要制造商证据;无菌供应或带测量功能的一类,要先取得被 TGA 接受的制造商证据——单独的 ISO 13485 证书不在其列。把「谁申请、谁持有、谁出文件」三件事分开,澳洲询盘的合规判断就清楚了。

欧盟与美国的路径不能与澳洲互相映射,分别见《护具出口欧盟:CE 和 MDR 到底是什么意思?》《FDA 注册和 510(k) 到底有什么区别?》;出口文件的整体准备框架见《护具出口要准备哪些文件?》;产品按哪一类属性管理,判断起点是预期用途,顺序可参考《运动护具和医用护具怎么判断?》。

适用边界

本文用于采购阶段的合规概念与文件核验说明,不构成法律或合规意见;具体产品的分类、适用路径、文件要求与各方义务,应以 TGA 现行规定、ARTG 记录及专业合规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客户要「TGA 证书」,工厂到底能提供什么?

工厂能提供的是澳洲版符合性声明(DoC)和支持合规的技术与产品资料(标签、说明书等);在澳合法供应通常需要相应器械已纳入 ARTG,ARTG 条目与编号用于证明该纳入(inclusion),条目在保荐人名下、可打印纳入证书。不存在 TGA 发给制造商的产品上市批准证书或市场准入资质证书;TGA 签发给制造商的符合性评估证书属于符合性评估证据,不是产品上市批准文件。

普通一类非无菌护具出口澳洲,需要第三方体系证书吗?

不需要制造商证据。这类器械由制造商自我声明符合基本原则,由保荐人申请纳入 ARTG 时随附符合性声明即可。但无菌供应或带测量功能的一类,必须先取得 TGA 接受的制造商证据,两条路径不同。

ISO 13485 证书在澳洲市场有什么用?

它是质量管理体系能力的证明,对商业信任有帮助;但 TGA 明确单独的 ISO 13485 证书不是非 IVD 医疗器械可接受的制造商证据,不能用一张体系证书替代澳洲路径要求的符合性评估文件。

工厂可以自己申请 ARTG 吗?

通常不能。要在澳供应医疗器械,须符合《治疗用品法》对保荐人的定义,且 TGA 明确该要求包括须为被认可的澳洲境内法律实体(recognised Australian-based legal entity)——按 TGA 指南,即澳洲居民,或在澳注册成立并在澳经营、且公司代表居住在澳洲的法人。完整法律定义及排除情形见《治疗用品法》s 3,正文「谁来办」一节有详述。海外工厂一般不直接担任保荐人,而是由澳洲的进口方或供应方担任;海外工厂的角色是提供分类依据、符合性声明与技术资料,配合保荐人完成申请。

怎么核验对方说的「已有 TGA」?

ARTG 公开可检索。在 TGA 官网检索注册库,核对条目对应的产品与保荐人信息;口头宣称,或者拿出一张无法对应到 ARTG 条目的「证书」,都不能作为已纳入的依据。

澳洲 UDI 对一类护具强制吗?

按 TGA 公布的适用范围,非无菌、无测量功能的一类与带测量功能的一类(Class Im)豁免 UDI 要求,也可自愿实施;无菌供应的一类(Class Is)在强制范围内,标准 UDI 合规起始日为 2028 年 7 月 1 日;既有器械及符合特定过渡安排的情形,实际适用日期还应按 TGA 当期过渡规则核对。具体适用以 TGA 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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